(阜公管業〔2022〕14號)
各招標(采購)人、代理機構、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分中心):
根據工作需要,我局對《阜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交易項目進場交易登記所需資料告知書》(阜公管業〔2021〕1號)進行了修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標(采購)人或代理機構登錄阜陽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項目注冊,上傳的交易項目資料為原件或掃描件,附件統一為PDF格式,一個要件僅對應一個命名規范的PDF文件,不得重復上傳,內容格式保持一致,并對上傳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各縣(市)單價合同估算價1億元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應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單價合同估算價1億元以下的如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需提供縣(市)政府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的意見。
三、阜陽市行政區域外的交易項目進入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時,需提供該項目屬地政府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的意見,其交易規則及招標文件編制須按照我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市級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的資金或資金來源落實證明由市財政部門出具,縣(市)、區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資金或資金來源落實證明由其財政部門出具;自籌資金的項目需提交加蓋本單位公章的自有資金情況說明。
五、招標文件如約定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工程量清單及最高投標限價編制費用的,原則上按照“誰委托誰付費”實行。若約定由中標人支付,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約定具體收費金額及收取方式,所約定的金額應當與項目登記時提供的委托招標代理協議一致。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阜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交易項目進場交易登記所需資料告知書》(阜公管業〔2021〕1號)同時廢止。
七.《告知書》中相關資料的格式參考交易平臺“服務指南下載專欄”中上傳的樣稿。
附件:阜陽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場登記所需資料告知書
阜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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